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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举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4-06-28 信息来源:字体: 【

融媒体中心记者田金凤 文/图

6月27日上午10点,麻旺镇平桥村村委会会议室里正在举行一场特别的听证会。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公开听证,就是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案件公开公平正义。”主持此次公开听证会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谷介绍,把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参与进来,为各方平等交流对话、辨法析理提供了平台,大家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提出建议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的,是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公开听证事由,并提出了“是否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这一需要听证的问题。

坐在会议室的,是该院邀请来的听证员,有人民监督员,有全国、市、县人大代表,还有麻旺镇政府工作人员、平桥村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等共计20多人。大家认真倾听,时而拿笔记下重点。

据了解,今年5月6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海、王某、杨某全、王某业五人携带一副渔网,在麻旺镇平桥村的大班塘河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后被民警现场查获渔获物112尾、尼龙胶丝三重刺网1副、盛鱼水桶1个。经县农业农村委认定,涉案水域系长江重点水域的龙潭河上游,属禁渔区;作案所用渔网为禁止渔具;涉案112尾渔获物,总净重为1.98千克。

犯罪嫌疑人杨某全被当场抓获,王某、王某海、王某、王某业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和进行生态修复赔偿。

充分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结合实际情况,就该案是否提请上诉发表了意见建议。

大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并愿意进行生态修复赔偿,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会上,检察官还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公众对长江“十年禁渔”认知不足的问题,开展了“十年禁渔”的意义、水产资源保护法律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等相关内容宣传,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感。

公开听证结束后,参与听证的村民激动不已,大家纷纷介绍自己的感受。

“我提出的建议,得到了刘检察长的认可,很激动。”村民王洪胜第一次作为村民代表参与听证,他对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比较了解。结合案件的实际,提出了希望检察院给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机会的建议。他感慨,这种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办案方式很接地气,能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温暖。

“刘检察长说的那句‘法不容情,法律不会因为犯法者不懂法律就可以免于处罚’让我感受颇深。”村民王浩表示,这种现场办案的方式,让百姓更容易了解法律法规,在今后的生活中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子女知法懂法守法。

张潇是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之一。她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把办案过程“晒”给大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参加听证,她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公开透明。

“公开听证是公平正义能够可感可触的有效方式。”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向慧说,通过公开听证,从点上更大范围听取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更好地促进公平公正办理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开公平正义,提升司法获得感。同时,现场以案释法,能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家珍爱渔业资源,共同保护碧水蓝天。

听证会结束后,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在充分参考听证意见的基础上,再对案件作出审查决定。

责编: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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