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8]第3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万木乡等五个乡撤乡设镇有关事项的决定
(2018年3月3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木乡等五个乡撤乡设镇的批复》(渝府〔2018〕5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撤销万木乡、铜鼓乡、南腰界乡、涂市乡、五福乡人民代表大会,相应设立万木镇、铜鼓镇、南腰界镇、涂市镇、五福镇人民代表大会,其届次连续计算,代表名额保持不变。
二、万木乡、铜鼓乡、南腰界乡、涂市乡、五福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相应改任万木镇、铜鼓镇、南腰界镇、涂市镇、五福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万木乡、铜鼓乡、南腰界乡、涂市乡、五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相应改任万木镇、铜鼓镇、南腰界镇、涂市镇、五福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四、万木乡、铜鼓乡、南腰界乡、涂市乡、五福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相应改任万木镇、铜鼓镇、南腰界镇、涂市镇、五福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特此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