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拟对酉阳钟多组团分区Z42-3/02和Z47-1/02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予以公开出让,公告时间于2018年3月12日9∶00至2018年3月31日17∶30。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人;公告时间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期另行通知。请有意受让者在公告截止前到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交易一部)报名。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到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交易一部)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到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交易一部)提交书面申请,在报名时必须先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30,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宗地上有房屋及建构筑物未搬迁,房屋兜底征收、安置还房及企业职工安置等,由宗地竞得单位负责。
七、宗地上涉及的高压电线搬迁费用720万元,已列入土地出让成本,返还宗地竞得单位兜底用于高压电线(电杆)搬迁使用。
八、宗地内道路(横向通道)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方案,由竞得单位负责实施。
九、宗地估价费已计入成本。
账户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工行酉阳支行
保证金账号:3100019529264039948
酉阳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5823636080 (023)75555249(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