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对全县公路客运经营者应严格执行
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告诫
县汽车运输公司、渝安公司、翼龙公司、互邦公司、各公路客运经营者、出租车经营者:
一年一度的春运高峰即将到来,为加强我县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客运经营者相互串通、哄抬客运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告诫:
一、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政策。春运期间,各公路客运、出租车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擅自提高客车、出租车车票价格,趁低温雨雪天气和春运期间乱涨价、乱收费;(二)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方式串通涨价;(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客运票价;(四)强制或者变相收取保险费;(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六)无故不使用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各客运车站应在车站售票处明显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客运票价,明示相关政策规定和每条客运班线的实际票价,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票价。
三、严格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客运车站、公司要实行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自觉维护交通运输价格秩序。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客运出租车经营者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守法诚信、热情服务,构建和谐文明的驾乘环境。
县发展改革委和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在春运期间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出租车违规乱收费行为,对群众举报查实的违规车辆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物价检查科电话:75530182
运输管理举报电话:75530051
酉阳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