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请及时登陆新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cq.gsxt.gov.cn或gsxt.cqgs.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公告》精神,2018年1月1日后,未更换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含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其营业执照停止使用,但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仍然有效。由于各部门目前均使用统一代码办理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的企业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更换,工商部门将继续做好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的换照工作。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换发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要求执行,不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旧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
咨询电话:
桃花源工商所:75552366
城南工商所:75559550
龙潭工商所:75312092
大溪工商所:75644035
黑水工商所:75671027
丁市工商所:75713315
龚滩工商所:75676317
李溪工商所:75813208
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科:
75692378 75692380
县工商局企业监管科:
75700926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