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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01-05 信息来源:酉阳新闻网 字体: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7]第18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决议

(2017年12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就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出如下决议。

一、工作目标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到2020年,县域内义务教育进一步实现有质量的均衡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义务教育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同步推进、基本协调的格局,有效解决全县义务教育“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

——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一城四组团”学校布局调整扩容规划,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和装备配置标准实现“三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国家“优质均衡”指标标准。

——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达到85%以上。

3.畅通义务教育出口,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中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基本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任务

4.统筹布局城乡基础教育学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科学合理做好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强力推进《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三五”期间“一城四组团”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容量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县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到2020年,在县城规划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在乡镇规划建成45所中心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同时,管好用好改(扩)建的144所(个)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切实扩大城镇学校办学容量。到2020年,新建小学5所,改扩建中学1所、小学15所,整体迁建小学1所,全面完成“一城四组团”及重点集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扩容建设任务。

——分步新建普通高中学校3所,有效化解高中教育瓶颈问题。在小坝选址新建高完中1所,其中:高中60个教学班,容纳学生3000人,初中12个教学班,容纳学生600人。在板溪选址新建高完中1所,其中:高中48个教学班,容纳学生2400人,初中12个教学班,容纳学生600人。根据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分布实际,适时启动渤海新城高级中学建设。

5.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20项底线要求”全面达标;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尽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标准化。

——加快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平台,稳步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城乡学校信息化水平,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高寒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切实保障正常运转。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

——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优化城乡学校校外教育环境。

6.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为城乡中小学对口帮扶、扶贫、支教提供编制保障,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落实调整后的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指导学校科学合理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完善职称评聘政策,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

——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量,报县机构编制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

——小学实行县级统筹、乡镇内一体化管理机制,对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推行“一校多用”和“走校”制,为村小、教学点提供师资支持。

7.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实施全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班额编班。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计划要求,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8.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以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为重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全面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质师资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培训规划,开展乡村校长教师专项培训。防止因学校管理薄弱、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导致农村生源流失和校点撤并。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定向培养热爱农村教育、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全面素质培养,在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中融入优秀传统艺术和体育项目,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

9.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参照本区域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实行动态调整,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完善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对乡村学校在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上给予倾斜,对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地区一线从教的教师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12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

10.健全城乡教育治理体系。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健全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出台教育评估管理办法,积极培育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测,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教育治理格局。

——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现“一校一章程、章程有特色,校校有制度、制度要落实”的目标。

——选好配强乡村学校校长,落实校长负责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镇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

——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11.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县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2.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市外户口以居住证、市内户口以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同时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依法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13.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7号),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中小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取得居住证的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在其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义务和家庭教育责任。

——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4.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解放思想,大力引进和支持名校来我县办学,大力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化发展,组建教育集团,促进民办、公办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科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和品牌。

三、保障措施

15.落实政府责任。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我县城镇化进程,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法定投入责任,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确保逐步增长。完善考核机制,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16.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义务教育规划,积极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流动儿童和孤儿等其他困境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提供政策支持。人力社保部门要改善岗位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竞聘上岗和聘期考核制度,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国土房管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对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开发商和业主,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17.加强督导评估。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和专业评估机制,要加强对本地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落实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督导,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县域内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实行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挂牌督导制度,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18.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等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19.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一是优选各学校领导班子,做到教师认可、学生认可、组织认可、群众认可相结合;二是建立一套薪酬匹配、职称晋升合理的激励机制,重点向一线从教人员倾斜。三是建立名校长、名师的激励机制,在涌现名校长、名师、打造名校上有创新的足够空间。四是统筹整合各项绩效资金,建立合理的奖励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质优多得的分配原则。五是县政府专项设立教育奖励基金,建立高中教育反哺义务阶段教育机制,每年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干部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六是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宽松全社会办学的优质环境,真正体现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风气,树立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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